——2014陈之初书法奖 得奖感言
九月中某个晚上,接到艺术协会秘书发来的一则短讯,向我报喜,说我“中奖”。原来这回“郑重其事”交填表格参加陈之初美术奖书法公开赛,居然有个“好结果”:再度获首奖。十月初出席义安中心《狮城墨韵》22届书展时,好些书友纷纷向我道贺。对他们的鼓励,我很铭感,不过,也许有人会以为我因再度得奖而“洋洋得意”,那就错了。
前不久,《南洋书法》半年刊出版人兼主编王运开兄发来短讯,问我是否想讲点得奖感言,我当时回了句:“待我先想想再说吧”。想想之后,觉得似乎应该回应。但究竟该说些什么呢?
10月18日领奖时,艺协一位负责人也问我有什么感言,我就提起得奖书作中的诗篇,说那好像是我当前心境的写照。
其实,我会书写明人韩永这篇诗,是受诗的意境引发,也是对诗作流露情感所起的共鸣。我觉得自己像是潺潺而流的一股溪水。我又像随着这条溪流漫步徘徊。黄昏时分夕阳无限好,景色令人恋而难舍。与溪为邻的树林里的某个角落,有谁吹起长笛,笛声悠扬,引人兴起对好友相处岁月的美好记忆。写“诗送陈处器”的诗人,晚年应该是不时沿溪漫步。黄昏月色醉人,笛声隐约传来,他不禁遥想起好友。他料想好友或许也在怀念自己。我偶然读到这篇诗篇,吟咏再三,为之所动,因而有动笔书写的念头。经过一番斟酌,真的动笔把诗篇写到宣纸上。书作完成后,在书房里我对着它一再端详,觉得基本上它能表达自己这些年月的情怀。
草书很宜于抒发书家襟怀,写草方便我表达对某些意境的情感。创作一幅草书作品,离开不了对所书内容意境的推敲。因而对所写诗作不能仅仅有含混的感觉,而是需要再三理解。理解越深,共鸣才热烈,于是才能动情。只有真切动情,书作才谈得上情感充盈。也因此,书作才能有好的情韵。我们应当本着这种认识来进行书法创作。
书法史上常提到孙过庭撰书的“书谱序”。这部著作的许多论述非常精辟,中肯而深切。孙过庭在“书谱序”中提到书法创作时存在着几种有利及不利因素。五种有利因素(五合)包括神怡务闲、感惠徇知、时和气润、纸墨相发以及偶然欲书;五种不利因素(五乖)包括心遽体留、意違势屈、风燥日炎、纸墨不稱以及情怠手阑。孙过庭认为,书法创作要能成功,需要“五合交臻”,意即五种有利因素都到来汇合。能够“五合交臻”时,书家就能“神融笔畅”写出佳作。
这次呈交的作品终于让我再次出得奖。欣慰之余,料想在评委心目中,这幅作品也算是参赛作品中的“佳作”之一。其实,坦白说,自己当初挑出这幅作品时,也是心中对它有些好感,因而参赛时也就有了几分信心。当然,任何一次公开赛中,尽管评委看得上而作者本身或许也相当稱意,其他人却未必都会认同评选的结果。无论如何,我认为对于任何一次评选的结果,大家总可以达成某个程度的共识。能够确实被视为“佳作”的作品,必然要能在用笔、章法、墨韵以及神采各方面都令人觉得适当,认为达到大家认可的客观标准。对于各次评选结果,可以人见人殊,正所谓“各花入各眼”。但毕竟,总该有个大家共识同意的客观标准。
这次再度得奖,我当然感到欣慰。说真的,得奖经常要靠能有好运气。但更加经常实在,作品要能让别人认可,离不开平日锻炼与积蓄功力。参赛者不能心存侥幸或者掉以轻心。退休已经超过十五年,这些年月我对于研习书艺一直乐此不疲,而且,矢志不移。再度得奖不会让我得意忘形。我觉得,再度得奖意味着:在研习书艺的征途上,我又攀登了一个险峰,或许,可算是一时“得志”。
此时此际,我对于孙过庭“书谱序”中的的一些论述似乎多少加深了一些体会。
孙过庭说书法之作“得时不如得器,得器不如得志”。如今对这一论述我的理解是:孙过庭是认为,即使是在时和气润、神怡务闲情况下进行书法创作,当时时如果纸墨不稱,书作还是不能稱心;即使纸墨相发,作者如果不能将他平日积淀的研习功力充分发挥,他若不能凭着饱含的情感气概将理解中的诗篇意境尽情地表达出来,他就不能“得志”。只有在得时得器又得志、五合交臻情况下,书家才能有佳作。照他这样说,成功之作当然要得时得器,更重要的是要“得志”。因此,书家所谓“得志”,应该是指书家将平日所习之书法技艺,在适当时宜,通过适当器具(笔墨纸砚),将涵养于胸中的人生体会与情操学养尽情宣泄,从而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书家的“情志”。
依我理解,书家平日对书道的技术必须练习精熟(孙氏所谓“手不忘熟”),创作时之前,对于所要表达的内容意境务必了然于胸(孙氏所谓“意在笔先”),动笔挥毫时对于所想表现的整体创作效果(包括笔法章法墨韵)要有较充分的推敲布算(孙氏所谓“心不厌精”),临池之际就能够“自然容与徘徊,意先笔后,潇洒流落,翰逸神飞”。
孙过庭认为“右军(王羲之)之书末年多妙,当缘思虑通审,志气和平”。在书法史上,王右军历来被公认是书圣,成就非凡。我赞同孙过庭所说,王羲之的成就,就在于他经过对书艺的不断磨练与对书道哲理的不断求悟,晚年终于达到“思虑通审,志气和平”的境界。王羲之通过书法实践而成为书圣,他启迪我们后代的,无非就是
“思虑通审,志气和平”。
那末,我愿引申说句:书家的每次成就意味着他的阶段得意或局部得志,而书家的毕生追求,应当在于尽伸其志。我愿与书艺同道相与共勉,期望大家再接再厉,不忘研习,不耻求教,不断求进;务求得志不重得奖,得志之时志气和平。
27/10/2014稿于盛港
注:本文作者为陈之初博士美术奖2014年书法公开赛的首奖得主。以下为李凌千先生的得奖作品:
注1:有关2014年陈之初美术奖书法公开赛的报道:http://thecccentre.blogspot.sg/2014/10/2014_23.html
注2:新加坡书友指南介绍李凌千:http://thecccentre.blogspot.sg/2014/06/blog-post_14.html
注3:新加坡书友指南:http://nyccentre.blogspot.sg/2014/02/directory-of-calligraphers-in-singapor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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